基於每一間公司的性質,運作模式各有不同,實際上視個別需要
再報價,以上所述供閣下初步參考,以作預算   
交易包括:

  • 每宗銀行支出(如支票、匯款、利息支出等)
  • 每宗銀行收入(如現金,支票存款、利息收入等)
  • 董事往來明細帳
  • 零用現金明細帳
  • 銷售 / 營業發票
  • 購貨發票

保存業務紀錄 – 稅務條例第51C條規定:

  • 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
  • 該等紀錄須保留最少7年;
  • 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辦稅務條例的規定,最高罰款為 $100,000 ;
  • 稅務條例列出的紀錄包括記錄收入及付款的帳簿、憑單、銀行結單、發票、收據;資產及負債紀錄;於年結當日所持的營業存貨紀錄等。

 

理帳服務內容

  • 整理會計單據,按序存檔,電腦入帳;
  • 編製分類帳、現金帳、銀行帳、應收帳及應付帳 ;
  • 編製銀行對數表;
  • 編製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等。
  • 我們能協助您建立現代化的管理會計系統,有助貴公司的稅務規劃、策略性成本控制、以及長線的財務策劃。與可公開的財務會計數據不同,企業的管理會計數據是保密的,除只供公司內部使用外,亦需要一個完善的內部會計系統來加以配合。
  • 您只須把每月的所有單據及發票交給我們,我們便會作出整理並按序存檔,以編製所需的會計帳簿來記錄貴公司每日的入息及開支,讓您毋須另聘會計人員而又能擁有準確的會計帳目。

 

服務收費概覽

為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報稅的專業服務

整理會計賬簿、預備和遞交報告、計算稅務及遞交報稅表等

根據稅務局要求為您提供年度報稅服務 香港有限公司填寫利得稅報稅表時,報稅表的各項目必須完整及妥善地填報,並應連同有關文件,準時遞交。 詳情可參照稅務局網頁。

  • 整理會計賬簿
  • 預備和遞交報告
  • 預備和計算稅務
  • 預備和遞交報稅表
  • 填報個人報稅表,辦理個人入息課稅,申請各項免稅額
  • 填報公司利得稅報稅表,應課利潤計算表及其它附表
  • 報物業稅報稅表
  • 填報雇主申報員工薪酬表
  • 代表客戶提出反對估稅、申請延期報稅等事項
  • 協助客戶處理稅務局之查詢、實地審核及稅務調查
  • 處理一切有關稅務的訴訟
  • 提供稅務計畫及建議等

收費視乎個別案件而定,由於每宗個案情況有異,故我們不能詳細把收費列明。若需要我司為閣下提供上述各報稅服務、反對估稅及稅務延期等服務, 請儘快與本公司職員聯絡,因為擔誤時間只會把閣下之稅務問題增加!


稅務局在每年都會向個別人士、獨資公司、合夥公司、物業持有人及有限公司發出報稅表,有關人士/公司必須於發單日期後1-3個月不等內把報稅表填妥並連同有關之資料及文件交回稅務局;利得稅報稅表一般會在公司開始業務起計18個月後發出,如有關人士在開始經營業務後18個月後仍未接獲稅務局發出之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

報稅表可自行填妥後郵寄至稅務局,但由於一般填表人並沒有稅務上的專業知識,可能會因錯誤填報而令自己多繳稅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會漏報一些項目而觸犯稅務條例,更會遭檢控及罰款;而憑藉我司在稅務上的豐富經驗,定可協助閣下妥善申報稅項,減低不必要支付的稅款及罰款,及避免因錯報漏報而產生的麻煩。

不依時繳稅的後果

根據《稅務條例》第 71(1) 條,依照稅務條例條文而徵收的稅款,須按評稅通知書內所指示的方式在該通知書內所指明的日期或之前繳付。若非如此繳付稅款,須被當作為拖欠稅款。

如在評稅通知書上訂明的日期後納稅人仍未繳交第一期暫繳稅,第二期稅款將視為立即到期論。評稅通知書內倘未繳付的應繳稅總額將全數被視為欠稅,稅務局得立即予以追討。

稅務局局長可立即根據《稅務條例》 ( 第 112 章 ) 第 XII 部的規定,採取法定追稅行動 ( 包括徵收百分之五附加費、向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進行法律行動等 ) 以追收欠款。

聯絡電話 : (852) 2357 0618

電郵地址 : cs@business3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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